印尼对婴儿和儿童服装面料的环保指标有新规定

网站编辑:浙江中天纺检测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3-02-25 

        2012年7月,印度尼西亚工业部签署通过法规No.72/M-IND/PER/7/2012,要求婴儿和儿童服装须符合其国家标准SNI 7617:2010中有关婴儿和儿童服装面料偶氮染料和甲醛的规定,并于2013年2月作为强制要求正式实施。
   SNI 7617:2010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面料,以及年龄在36个月以上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童装面料,包括了由各种类型的纤维和其混纺纤维组成的针织面料和梭织面料。
   该标准要求,含有第III组氨基化合物(MAK Germany)中所列举的可释放出禁用芳香胺类的染料不得用于上述两个年龄段的服装。此外,根据SNI ISO 14181 part 2制定的“零”甲醛要求(少于20mg/kg为未检出)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而75mg/kg的要求则适用于另一年龄段的服装。
   印尼规定,海关编码为以下的进口产品应符合上述要求:

   6111.20.00.00 棉质的服装和婴儿配件服装
   6111.30.00.00 化纤的服装和婴儿配件服装
   6111.90.00.00 其它材料的服装和婴儿配件服装
   6209.20.30.00 棉质的服装和婴儿配件服装:T恤衫、衬衫、睡衣、尿布和相关产品
   6206.20.90.10 棉质的服装和婴儿配件服装:套装、裤子和相关产品
   6209.20.90.90 棉质的其它服装产品
   6209.30.10.00 化纤的服装和婴儿配件服装:套装、裤子和相关产品
   6209.30.30.00 化纤的服装和婴儿配件服装:T恤衫、衬衫、睡衣、尿布和相关产品
   6209.30.40.00 化纤的服装配件
   6209.30.90.00 化纤的其它服装产品
   6209.90.00.00 其它纺织材料制成的其它服装产品
   9619.00.91.10 棉质的护垫、卫生巾、婴儿尿布和相关产品
   9619.00.91.90 棉质的护垫、卫生巾、婴儿尿布和相关产品
   9619.00.99.10 棉质的护垫、卫生巾、婴儿尿布和相关产品
   9619.00.99.90 棉质的护垫、卫生巾、婴儿尿布和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