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欧盟的消费品即将面临多环芳香烃含量限制令

网站编辑:浙江中天纺检测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3-05-03 

        欧盟委员会声称,计划在2013年下半年采纳一项委员会规例,以限制消费品中8种多环芳香族碳氢化合物(简称多环芳香烃,PAHs)含量,涉及的消费品包括玩具、服装、鞋履、手套、运动服、运动设备和家用器具等。

        规例中提到的这八种多环芳香烃物质分别为:苯并[a]芘、苯并[e]芘、苯并[a]蒽、稠二萘、苯并[b]荧蒽、苯并[j]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根据规例草案,假如产品的橡胶或塑料部件含有上述多环芳香烃,其含量超过1毫克/千克,即部件重量的0.0001%,便不能向市场和公众投放产品。新限制将适用于规例生效日期起计两年后投放市场的所有相关产品。

        据悉,多环芳香烃是一组被列为致癌、诱变或危害生殖力的物质,它们可以被萃取并用作增塑剂。目前的一些迁移测试表明,含有高水平PAH的材料可释放PAHs,在与皮肤接触后可能被皮肤吸收或迁移至人体内,导致严重健康风险。因此各发达国家都纷纷对进口产品中的PAHs进行限制:欧盟法规REACH法规规定,2010年1月1日起,若轮胎制造所使用的轮胎和油质中八种PAHs含量超过10毫克/千克,或苯并(a)芘含量超过1毫克/千克,将不得进行销售;德国对这类物质的使用也甚为苛刻,德国政府强制规定在德出售的电动工具必须经过专业的检测机构检验;此外,美国环保署将16种PAHs物质列入“优先污染物”中,相关产品上市前必须进行PAHs检测。